2月21日,佛山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佛山市部分区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渠道: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佛山市就已经取消了购房入户的政策,改为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则意味着,在上述区域落户,不再需要一年社保,也不需要积分,购房即可入户。
佛山部分区域拟恢复购房入户
2月21日,佛山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佛山市部分区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渠道: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佛山市就已经取消了购房入户的政策,改为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则意味着,在上述区域落户,不再需要一年社保,也不需要积分,购房即可入户。
2月21日,佛山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佛山市部分区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渠道: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佛山市就已经取消了购房入户的政策,改为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则意味着,在上述区域落户,不再需要一年社保,也不需要积分,购房即可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