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包括主要目标、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时间三方面。实施内容方面,《通知》提到: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实施日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佛山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00万
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包括主要目标、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时间三方面。实施内容方面,《通知》提到: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实施日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包括主要目标、实施内容、实施起止时间三方面。实施内容方面,《通知》提到: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实施日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